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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0日颱風公告

臺北市政府發佈
今(10)日 16:00 起
停止上班上課
16:00後本中心暫停營運
* 課程學員請於恢復上班上課後
至櫃台辦理退費或續報折抵
* 避免災害造成損失請勿停放隔夜車輛
(本中心不負責保管之責任)
* 後續營運情形依市府公告為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