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【公告】自12月1日起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(體育館、運動中心、室內游泳池、洽公政府機關)應佩戴口罩。

【公告】

自12月1日起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(體育館、運動中心、室內游泳池、洽公政府機關)應佩戴口罩。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定,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