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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館介紹

  • 體適能中心,此組圖有二張照片,內容為健身房器材的遠設備和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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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適能中心 3F
  • 開放時間:06:00~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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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入場使用者需年滿15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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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開放時間:06:00~22:00
  • 入場使用者需年滿15歲

明亮的燈光加上舒適的空調設備, 適合熱愛運動的民眾全天候的運動需求。

公益時段:
每日 08:00~10:00
週一至週五 14:00~16:00 (不含寒暑假、國定假日)
適用對象:65歲以上一般民眾、低收入戶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。
憑證件免費使用25M游泳池及健身房,其餘時段憑證可享優待票優惠。
身心障礙者及其1位陪同者可享全天免費使用25M游泳池、健身房(陪同者須同時入場)

體適能中心器材 :
專業跑步機、大腿伸張機、臀部訓練機、腹部伸張訓練、肩部推舉訓練機、商用型靠背式電腦腳踏車、坐姿腿部彎曲機、二頭肌彎舉訓練機、直立式電腦腳踏車、腿部伸張機、單雙槓訓練機、高拉滑輪訓練機、臥姿腿部彎曲機、坐姿划船機、專業用伸展訓練機、可調式下斜椅、包膠啞鈴、室內划船機、多功能式訓練站、直立式啞鈴架、平臥椅、兩層式+付裝啞鈴架、開放式深蹲架、單雙槓訓練機

相關檔案下載:臺北市萬華運動中心體適能服務契約108.04

相關檔案下載  :  萬華運動中心推薦身心障礙者使用健身器材

收費標準
項目
票價 (新臺幣/元)
備註
單次入場
50元/小時
每次提供10分鐘緩衝時間,不累計
每次提供10分鐘緩衝時間,不累計
健身月卡
900元/30天
限本人使用,有效日期內不限次數及時間
限本人使用,有效日期內不限次數及時間
使用規範

體適能中心使用須知

  1. 為維護個人隱私,本體適能中心禁止拍照錄影。
  2. 未經核准,不得於本體適能中心進行私人教學之行為。
  3. 未經本中心許可,禁止張貼海報、塗鴉及敲釘之行為。
  4. 使用體適能中心請先至一樓櫃檯購票後,始可入場使用。
  5. 本中心不負保管私人物品之責任,若有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。
  6. 若運動中身體有任何不適,請立即停止運動,並告知現場人員。
  7. 如發現有器材損壞之狀況,應立即停止使用,並告知現場人員。
  8. 請勿攜帶寵物進入體適能中心(導盲犬、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除外)。
  9. 因確保孩童運動安全,禁止未滿15歲之孩童進入使用 (特殊課程除外)。
  10. 使用各項器材時,如不會操作及需要輔助護槓之行為,請主動尋求教練協助。
  11. 如持有相關證件如月卡、季卡及身心障礙手冊,進出入體適能中心請主動出示證明。
  12. 使用時間自入場起算60分鐘,每次另免費提供10分鐘緩衝時間,逾時補票以1小時為單位,緩衝時間不重複提供。
  13. 能中心內嚴禁進食、吸菸、嚼食檳榔及口香糖(飲用水請裝於有瓶蓋之容器內)。
  14. 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氣喘、孕婦等任何不適合運動之相關狀況者,若持有醫師證明可進行運動者,於課程前出示相關證明予櫃檯人員,方可進入體適能中心。
  15. 體適能中心必著排汗或棉質運動服裝、乾淨運動鞋並攜帶大毛巾;禁止穿著牛仔褲、西裝褲、休閒短褲、拖鞋、涼鞋、皮鞋、高跟鞋、膠鞋、休閒鞋或赤腳等非運動服裝及未著衣。
  16. 如違反規範條例,經三次柔性勸導未經改善,我們將為您辦理退費離場,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。
  17. 中心保有依現場實際情況增列或修改本使用規定之權利。

退費須知

  1. 如因使用器材人數過多、違反規範條例等,入場時間未超過10分鐘,可全額退費。
  2. 入場時間超過10分鐘者,恕無法退費。

最後購票時間

  1. 本中心最後購票時間為21: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