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館介紹
運動場館
三溫暖區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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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時間:06:00~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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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場時段:每日 10:00~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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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時段:每日 08:00~10:00
週一至週五 14:00~16:00 (不含寒暑假、國定假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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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時間:06:00~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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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場時段:每日 10:00~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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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時段:每日 08:00~10:00
週一至週五 14:00~16:00 (不含寒暑假、國定假日)
男蒸氣室、女蒸氣室、男烤箱、女烤箱、SPA池
12歲以下兒童禁止進入冷熱水池/蒸氣室/烤箱及SPA池。
使用規範
- 為維持環境及安全,如有違反使用須知、不聽從教練指導或因個人因素而影響他人權益或導致受傷時,本中心得立即禁止使用(不予退費)並不負賠償責任。
- 使用者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,若有以下情形之一,禁止入池游泳:
(1) 患有傳染性疾病、意識不清、皮膚病(潰爛、傷口)、多發性硬化症、發燒超過攝氏37℃等身體不適或疾病者。
(2) 飯後一小時內、酒後、嚴重睡眠不足時、藥效未退前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者。
(3) 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糖尿病等非具傳染性疾病者。 - 建議癲癇患者配戴紫色泳帽入池,方便救生員辨識與隨時留意。
- 需父母、監護人或陪伴人員實際照護或看顧之兒童青少年、病弱、高齡、身心障礙族群等進入場館,建議隨同進館之父母、監護人或陪伴人員避免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護或看顧,若有需要瞭解環境設施或相關運動諮詢,可向運動專業人員洽詢,避免運動危險或運動傷害。
- 65歲以上之長者,建議需有家屬/同伴陪同使用,蒸氣室/烤箱及SPA池使用時間每次請勿超過10分鐘。
- 嚴禁吸煙、喝酒、嚼食檳榔、口香糖及攜帶任何食品、飲料入場(開水、礦泉水除外)。
-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場館,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、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。
- 12歲以下兒童禁止進入冷熱水池/蒸氣室/烤箱及SPA池。
- 入池前請徹底淋浴及卸妝,嚴禁皮膚表面塗抹防曬油、保養品及化妝品。
- 禁止配戴玻璃泳鏡(眼鏡)或攜帶玻璃容器、陶瓷器及其他易碎物品入池。
- 禁止於池內及池邊跳水、奔跑、嬉戲、潛泳、蹲坐或站立於池邊等妨害他人安全之行為。
- 嚴禁本中心教學課程以外之教學行為。
- 未經中心許可,禁止照相、攝影、錄音、張貼或懸掛海報、旗幟、標語等。
- 空腹及飽食後請勿使用,運動後休息15分鐘再使用設施。
- 禁止在SPA池內使用任何輔具,或讓自身/他人的安全處於危險之行為。
- 如有任何不適,請立即通知工作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