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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館介紹

足球場 (標準5人制) 7F
  • 開放時間:06:00-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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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面積:22M*3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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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企業包場、活動、比賽場地租借,請電洽(02)2375-9900#623球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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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開放時間:06:00-22:00
  • 面積:22M*30M
  • 企業包場、活動、比賽場地租借,請電洽(02)2375-9900#623球館部

尖峰時段:平日18:00-22:00 假日12:00-22:00

離峰時段:平日06:00-18:00 假日06:00-12:00

假日:國定假日、彈性放假日、一般六日
平日:補班日、一般週一至週五
以上如有衝突,均以國定假日、彈性放假日、補班日認定

臺北市萬華運動中心 綜合球場(足球/羽球/攀岩/高爾夫/桌球) 臨時租借辦法

線上APP預約:

  1. 本中心即日起開放羽球/桌球/高爾夫線上預約服務,開放登記8-14天內之場地。
  2. 羽球租借時段為雙數小時(ex.8:00~10:00;12:00~14:00),若需租借單數小時時段(ex.7:00~9:00;13:00~15:00)或只需1小時需於使用當日至現場租借。
  3. 每人限預約至多4個小時(例如:2個場地各2小時或1個場地4小時)。
  4. 若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場地費用,系統將取消其登記之場地,申請人不得異議。
  5. 7天內場地不開放線上APP預約,可電話洽詢問場地使用狀況後,若有需要請直接至運動中心視現況登記使用場地,並繳交費用,方完成場地租借手續。
  6. 企業或相關活動包場不開放線上預約需於14天前電洽中心人員。
  7. 因身障優惠開放面數有限,身心障礙人士不開放線上預約及電話登記,須於使用當日本人至現場憑手冊登記場地。

電話預約:

  1. 本中心即日起開放羽球/桌球/高爾夫球/足球電話預約服務,開放登記4-14天內之場地。
  2. 羽球租借時段為偶數時段(ex.8:00~10:00;12:00~14:00),若需租借奇數時段(ex.7:00~9:00;13:00~15:00)需於使用當日至現場租借。
  3. 羽球場地電話預約,以至少兩小時為限,臨租1小時僅開放使用當天現場登記繳費
  4. 桌球/高爾夫球/足球可開放一小時預約。
  5. 每人每次至多可登記2面場地,或一面場地4小時。(公司行號包場不在此範圍內)
  6. 電話預約登記者,請於三天前繳交場地費用(不含使用當天),未於保留時間內完成繳費者,中心將取消登記之場地,不得異議。
    (ex. 登記1/10,最晚須於1/7中心營業時間內繳交場地租借費用)
  7. 籃球僅開放租借全場,租借一半藍球一半羽球以活動包場計費。
  8. 身心障礙人士不開放電話登記,需於使用當日本人至現場憑手冊登記場地。
  9. 企業或相關活動包場請提前四週前來電洽詢。
  10. 因身障優惠開放面數有限,身心障礙人士不開放電話預約,可於使用前四天(含使用當日)本人至現場憑手冊登記場地。

臨租退費辦法:

  1. 於三天前(不含使用當天)退租,可全額退費。三天內退租需酌收行政手續費10%。
    (ex.已繳交1/10之場地費用,1/7以前辦理可全額退費。)
  2. 至少於使用時間前一天告知退租並至中心辦理退費;當天恕不退費
  3. 退費時請攜帶繳費證明、發票等相關文件,若開立統一編號之公司行號,請攜帶公司發票章至現場辦理。
  4. 若有搭配優惠活動贈送貴賓券或贈品,其贈品需於退費時一併繳回。
  5. 已完成繳費之場地可接受異動乙次。需於三天前(不含使用當天)向中心做場地的異動申請。申請異動場地須於至少三天前(不含使用當天)攜帶發票及四聯單(紅色部分)至中心更換。

(ex.已繳交1/20之場地費用,1/17以前可辦理場地更換。)

身心障礙者使用桌/羽球場須知:

  1. 憑身心障礙手冊(限本人)可免費登記使用場地,離峰時段可使用2小時,尖峰時段可使用1小時。
  2. 同時段僅提供一面場地,可於使用前四天(含使用當日)本人至現場憑手冊登記場地,不可電話預約。
  3. 超時或超過使用人數需收該場地該時段之全額場地費用(比照一般尖離峰收費)。
  4. 手冊持有人,每人限登記一個場地超過一個場地需支付該時段之全額場地費用(比照一般尖離峰收費、教學場租需補差價)。
  5. 持手冊預定場地者,需在場使用,若持手冊者未在場上使用則需向該時段使用者收取該時段費用。

**本中心保有依現場實際情況增列或修改本使用規定之權利**

使用規範

萬華運動中心多功能運動場(迷你足球場) 使用規範

  1. 萬華運動中心多功能運動場(下稱本場地)以足球訓練課程、租借等足球相關活動為原則,使用前需與管理單位申請及完成繳費手續。
  2. 一般場租僅供一般民眾進行足球運動及自行練習使用,如有發現用途不符,將請租用人補繳相關費用,如租用人不同意,本中心得追究租用人法律責任並停止場地之使用。
  3. 活動包場為機關單位辦理活動,恕不接受電話及線上預約,請與本中心承辦人聯絡,經場勘並簽訂報價合約等程序後,方可預約及租借場地。
  4. 使用本場地應穿著體育服裝和適合之運動鞋或足球鞋,請勿穿著高跟鞋以免破壞球場,球場四周圍網請勿故意倚靠、拉扯。
  5. 本場地禁止飲食,僅可攜帶飲用水進入,非飲用水之各類飲料、食物請勿攜入,寵物不得進入球場。
  6. 場地嚴禁吸菸、嚼食檳榔、亂丟垃圾、烤肉、炊事、私放煙火、妨礙他人活動與其他具危險性之行為。
  7. 汽、機、腳踏車、音響設備、舞台等,以及其他大型機械與器具,禁止進入球場,以維護球場品質與整潔。
  8. 不得於草皮上噴畫標誌、打釘(樁),或以漿糊膠紙、膠水膠帶、鐵釘或圖釘等物品施作於足球場草皮中,若造成破壞應恢復原狀、照價賠償。
  9. 場地各項更動須經管理單位同意,原有場地設備不得擅自變更,並於場地用畢回復原狀交還,如有損毀應照原狀修復、照價賠償。違者得由管理單位逕予處理並收取相關處理費用。
  10. 為維護球場周圍行人與公共安全,使用中勿嬉戲、故意將球踢高,若因高球飛出圍網造成球場外人車或其他財產損傷,借用者須負賠償責任。
  11. 從事運動前應先了解該項設施週邊之安全距離,預防撞擊發生。
  12. 從事運動前應先自我評估身體狀況,若感到身體不適、精神不濟、心理狀態不佳或酒後應禁止運動。
  13. 私人物品及物件請各自妥善保管,倘有遺失恕不負責。
  14. 本中心基於行銷及配合市政等目的,將不定期拍攝場地使用狀況,使用於各種設計、重製、宣傳、發表、出版、展覽、網路公開傳輸、刊登報章雜誌、出版等用途。
  15. 違反上述規定除收取相關處理費用外,並停止後續場地租借權利。